离婚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正在办理离婚,听说如果一方在这个过程中有遗弃行为可能构成犯罪。我想了解一下,在离婚期间,达到什么情况才会被认定为遗弃罪并立案呢?我担心对方可能会做出一些遗弃相关的行为,所以想提前了解清楚。
展开


离婚遗弃罪,简单来说,就是在离婚这个特定阶段,一方对另一方或者家庭成员负有抚养、扶养、赡养义务却拒绝履行,并且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看,遗弃罪的认定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该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那么在离婚场景下,怎样的情况才会达到立案标准呢?首先,要存在法律规定的扶养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即使处于离婚过程中,这种义务在法律上依然存在。 其次,必须有拒绝扶养的行为。这可能表现为不提供生活费用、不照顾生活起居等。比如,一方在另一方生病需要照顾时,却不管不顾;或者一方本来承担着抚养孩子的费用,在离婚期间突然停止支付等。 最后,还需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根据司法实践,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会被认为情节恶劣:因遗弃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难境地的等。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存在扶养义务、拒绝扶养行为以及情节恶劣这几个条件,才可能以遗弃罪立案。在离婚过程中,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