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我遇到了一个行政部门一直不处理我申请事项的情况。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到底是啥样的,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认定他们是行政不作为,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看看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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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不作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构成要件。 首先,存在行政主体法定义务。行政主体的法定义务是行政不作为成立的前提条件。这就好比每个岗位都有其明确的工作职责一样,行政主体也有法律规定必须要做的事情。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对于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这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许可决定就是其法定义务。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去做,就可能构成行政不作为。 其次,行政主体具有作为的可能性。这意味着行政主体在客观上有能力履行其法定职责。即使法律规定了某项义务,但如果行政主体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根本无法履行该义务,那么就不能认定为行政不作为。比如,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交通、通信中断,行政机关无法及时处理相关申请,这种情况下就不能简单认定为行政不作为。 再者,行政主体有履行义务的期限。行政主体履行法定职责通常有一定的时间限制。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可能会明确规定行政主体处理某项事务的期限。例如,根据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果行政主体超过了这个期限仍未履行职责,就可能构成行政不作为。 最后,行政主体没有履行法定作为义务。这里的“没有履行”包括拒绝履行和拖延履行两种情况。拒绝履行是指行政主体明确表示不履行其法定职责;拖延履行则是指行政主体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作出任何行为,既不履行也不拒绝。比如,申请人向行政机关申请颁发许可证,行政机关明确拒绝颁发,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既不颁发也不给予任何答复,这都属于行政不作为的表现。 总之,认定行政不作为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几个构成要件。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遇到行政不作为的情况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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