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对方好像有违约的迹象。我想知道,如果真的违约了,要让对方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情况,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
展开 view-more
  • #违约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指的是在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其构成要件。 首先,要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是构成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比如完全不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像交付的货物质量不达标等情况,都属于违约行为。 其次,要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因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财产损失。这种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比如因对方违约导致购买替代货物多支出的费用;也包括间接损失,像因对方违约导致的可得利益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再者,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损害事实是由违约行为直接引起的。如果损害事实的发生与违约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联系,那么违约方就不需要对该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例如,虽然对方有违约行为,但你所遭受的损失是由于其他独立的原因造成的,那么对方就无需对这部分损失进行赔偿。 最后,违约方要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违约方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违约的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是指违约方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违约的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在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即只要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需要考虑违约方的过错程度。《民法典》中有一些条款体现了对过错的考量,比如在无偿合同中,一般只有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要构成违约损害赔偿责任,需要同时满足违约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这几个要件。当然,在具体的法律实践中,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