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名誉权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下面来详细介绍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首先是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侮辱就是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比如在公众场合对他人进行辱骂、恶意丑化他人形象等。诽谤则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贬损他人名誉,像编造他人有违法犯罪行为并四处传播。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这明确了侮辱、诽谤行为是侵犯名誉权的典型方式。 其次,该行为指向特定的人。也就是说,实施侮辱、诽谤行为时,必须有具体的指向对象。这个特定的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特定的一群人。比如文章或者言论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从内容中能明显看出指向的是谁,那么也满足这一要件。如果只是泛泛而谈,没有针对具体某个人,一般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再者,行为人的行为为第三人所知悉。侵犯名誉权的行为通常需要让受害人之外的其他人知道。因为名誉权本质上是一种社会评价,如果只有行为人对受害人实施了侮辱、诽谤行为,但没有其他人知晓,那么就不会对受害人的社会评价产生影响,也就不构成侵犯名誉权。例如,两个人在私下争吵,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辱骂,但没有被第三人听到,这种情况一般不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最后,该行为造成了受害人名誉受损的结果。名誉受损主要表现为社会评价降低,比如因为他人的侮辱、诽谤行为,导致周围人对受害人产生负面看法,不愿与受害人交往,或者影响到受害人的工作、生活等。判断名誉是否受损,要结合社会一般人的认知和评价标准。如果只是受害人自己觉得名誉受损,但在社会大众看来并没有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可能就不符合这一要件。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构成要件,才能认定构成侵犯名誉权。当我们的名誉权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