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诈骗罪是一种常见的犯罪类型,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诈骗罪的成立要件。
首先是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意味着行为人在实施诈骗行为时,心里就想着要把别人的财物据为己有,而不是暂时借用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获取财物。例如,张三编造虚假的投资项目,吸引李四投资,张三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让李四获得回报,而是想把李四的钱占为自己所有,这就体现了张三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其次是客观方面,要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虚构事实就是编造根本不存在的事情来欺骗他人,比如谎称自己是某知名企业的高管,可以帮别人拿到内部优惠的投资项目。隐瞒真相则是故意不告诉对方某些重要的真实情况,使对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错误的决定。比如王五在卖二手车时,故意隐瞒车辆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的事实,让买家赵六误以为车辆状况良好而购买。
再者,被害人要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也就是说,被害人是因为受到行为人的欺骗,产生了错误的认识,然后才把自己的财物交给了行为人。如果被害人没有因为行为人的欺骗而产生错误认识,或者虽然产生了错误认识但不是基于这个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那么就不构成诈骗罪。例如,孙七虽然对周八编造了虚假的借款理由,但周八实际上知道孙七在说谎,只是出于同情还是把钱借给了孙七, 这种情况下就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还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同地区会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在这个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只有当诈骗的财物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时,才会被认定构成诈骗罪。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主观和客观方面的要件,并且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能认定诈骗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