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赔偿的要件是什么?


卫生行政赔偿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卫生行政赔偿的要件。 首先,主体要件方面,实施侵权行为的必须是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者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这里的卫生行政机关,就是负责卫生行政管理工作的政府部门,比如各地的卫生局等。工作人员就是在这些部门工作,履行相关职责的人员。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经过法律、法规授权,拥有一定卫生行政管理权力的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只有这些特定的主体在行使职权时造成的损害,才可能涉及卫生行政赔偿。 其次,行为要件要求是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违法行为。所谓行使职权,就是他们在履行卫生行政管理职责的过程中,比如进行卫生检查、许可审批等行为。而违法行为,就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可能是程序违法,也可能是实体违法。例如,卫生行政部门在进行卫生检查时,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出示证件,这就属于程序违法。 再者,损害结果要件是指必须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这种损害可以是人身损害,比如因为卫生行政部门的错误处罚导致当事人精神受到伤害;也可以是财产损害,像因为错误的卫生许可吊销,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并且这种损害必须是已经发生的、确定的,而不是可能发生的。 最后,因果关系要件要求损害结果与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因为他们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如果损害结果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就不能要求卫生行政赔偿。比如,企业的经济损失是因为自身经营不善,而不是卫生行政部门的违法行政行为,那么就不符合卫生行政赔偿的因果关系要件。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主体要件、行为要件、损害结果要件和因果关系要件,才符合卫生行政赔偿的要求,当事人才能依法申请卫生行政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