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由哪些方面构成?


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构成要件。 首先是主体要件。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也就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这意味着无论你是什么身份、从事什么职业,只要实施了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此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只要行为人符合刑事责任年龄和能力的要求,就应当对其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是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是直接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会危害社会秩序等后果,却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例如,某人清楚地知道自己聚集一帮人形成的组织具有黑社会性质,会对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破坏,但仍然积极去组织这个组织,这就体现了直接故意。 再者是客体要件。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他们的存在和活动,干扰了正常的社会运转,使得社会的公平正义无法得到保障,让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受到极大的影响。 最后是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这里的组织行为包括发起、组建、纠集等行为;领导行为是指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处于领导地位,对组织的活动进行策划、指挥、协调等;积极参加则是指主动、积极地加入该组织并参与其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