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单位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首先是主体要件。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家机关是指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国有公司、企业是指国家独资或控股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人民团体则是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级青、工、妇等人民群众团体。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明确了单位受贿罪的主体范围。 其次是主观方面要件。单位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单位具有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故意心理。也就是说,单位的决策层或者负责人等通过一定的决策程序,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且这种行为是为了给他人谋取利益,仍然积极实施该行为。 再者是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承担着管理国家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等重要职责,它们的正常管理活动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而单位受贿的行为会破坏这些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其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声誉,影响公众对国家机关和国有单位的信任。 最后是客观方面要件。单位受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索取”是指主动向他人索要财物;“非法收受”是指被动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要具有其中一个阶段的行为,就具备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单位受贿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比如受贿数额较大、给国家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等。在经济往来中,帐外暗中收受回扣、手续费的行为,也是单位受贿罪客观方面的一种表现形式。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这四个要件,才能认定单位构成受贿罪。如果发现单位存在可能涉嫌受贿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