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是否有资格继承?

我和前任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最近前任意外离世。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离婚之后我还有资格继承前任的遗产吗?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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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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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后是否有资格继承遗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法定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所说的配偶,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与其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人。当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婚姻关系就解除了。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来讲,离婚后的双方不再是彼此的配偶,也就不具备法定继承中配偶的身份。所以,一般情况下,离婚后是没有资格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对方遗产的。 不过,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立有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前任,那么前任就可以依据遗嘱继承遗产。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已经离婚,前任也能根据遗嘱获得相应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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