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合同到期解除是否需要补偿?
公司里一些员工的合同即将到期,现在公司和员工都在考虑到期后是否续签的问题,想了解清楚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在什么情形下需要给员工补偿,补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
展开


员工合同到期解除是否需要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若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因为用人单位已经尽到了维持或提升劳动条件的义务,而劳动者主动选择不续签,比如用人单位提供了更高的薪资、更好的福利等条件,劳动者却因个人原因不想继续留在公司。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用人单位降低了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减少了福利或者增加了工作强度等,导致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 再者,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因为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有决定是否续签的权利,但如果其选择不续签,就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