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辞退之后是否可以要经济补偿?


员工被辞退之后能否要经济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经济补偿是什么。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这就好比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后在一定时期内生活的一种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多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那么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打个比方,公司觉得业务调整,跟你商量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还有,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也能获得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若公司一直拖欠你的工资,你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样能要求经济补偿。 另外,在一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像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等情况。 不过,如果是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比如你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考勤制度,多次无故旷工,公司因此辞退你,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