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补偿是按基本工资补偿吗?
公司要辞退我,说给我补偿,但是只按基本工资算。我不太懂,这合理吗?想知道法律上辞退员工补偿到底是按基本工资算,还是有其他算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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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辞退员工的补偿并非按照基本工资进行计算。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概念和依据。 首先,需要了解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个平均工资是包含了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的。也就是说,经济补偿的计算是综合劳动者的各项收入来确定的,而不单纯依据基本工资。 其次,不同的工作年限对应不同的补偿标准。工作年限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仅按照基本工资进行补偿,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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