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想出差被辞退是否有赔偿?
我是一名普通员工,公司突然安排我出差,但我因为家里有特殊情况实在去不了。公司就说要辞退我,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得到赔偿啊?心里特别没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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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员工不想出差被辞退的情况下,员工是否能获得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理解“劳动合同约定”这个概念。它指的是员工和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就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重要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双方都需要遵守。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员工有服从出差安排的义务,那么员工拒绝合理的出差要求可能就违反了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辞退员工可能不用给予赔偿。 然而,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相关出差的约定,或者公司安排的出差是不合理的,比如出差地点过于偏远、出差时间过长且没有合理的补偿等。这时候公司以员工拒绝出差为由辞退员工,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员工要先查看劳动合同中关于出差的条款,判断公司的出差安排是否合理,从而确定自己是否能获得赔偿。如果和公司在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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