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当街下跪爬行,企业这样做是否合法?


在探讨企业让员工当街下跪爬行是否合法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首先是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权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权不容侵犯的权利,它是公民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通俗来讲,就是每个人都有被尊重的权利,不能被随意侮辱、贬损。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从根本大法的层面保障了公民的人格尊严。 而企业让员工当街下跪爬行的行为,明显侵犯了员工的人格尊严权。这种行为将员工置于一种极度屈辱的境地,是对员工人格的公然侮辱。 其次,从劳动合同的角度来看。企业和员工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企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权利。企业有义务为员工提供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员工则有义务按照企业的合理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然而,让员工当街下跪爬行这种要求明显超出了正常工作任务的范畴,也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的公平、平等、自愿等原则。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企业让员工当街下跪爬行的行为就属于侮辱劳动者的范畴,员工有权依据该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员工遇到企业让其当街下跪爬行这种情况,员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是与企业进行协商,明确指出企业行为的违法性,要求企业停止这种行为,并向员工赔礼道歉。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三是如果协商和投诉都无法解决问题,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企业让员工当街下跪爬行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员工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