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是否须经用人单位批准?


员工辞职是否须经用人单位批准,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律赋予劳动者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通知,就拥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并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比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他想辞职去追求自己的创业梦想。小李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了书面的辞职信,在这三十天内,他正常完成工作交接等相关事宜。三十天后,无论公司是否批准,小李都可以依法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这是因为法律给予了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保障劳动者能够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和规划合理流动。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劳动者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辞职,比如没有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擅自离职,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那么劳动者就需要对这些损失进行赔偿。 再举例说明,如果小张在没有提前通知公司的情况下突然离职,导致公司一个重要项目因无人接手而延误,给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那么小张就需要对公司的这些损失负责。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而劳动者在服务期内辞职,就可能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例如,公司为小王提供了一项价值五万元的专业培训,并与小王约定了三年的服务期。小王工作一年后想辞职,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小王需要支付给公司相应的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数额会根据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来计算。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员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但如果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劳动者在辞职时,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