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公司是否要付赔偿金?


在员工辞职的情况下,公司是否要支付赔偿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赔偿金。赔偿金是在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笔费用,带有一定的惩罚性质。一般来说,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也就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常公司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这是因为员工主动做出了离开公司的决定,并非公司的过错导致劳动关系的结束。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公司提供的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危害到员工的身体健康,员工因此辞职,公司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例如公司经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以此为由辞职,公司要给予经济补偿。(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有权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要是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合理,严重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辞职公司也得支付经济补偿。(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用人单位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这里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虽然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但在符合上述法定情形下,员工辞职能获得相应的补偿。 总之,员工辞职时公司是否支付赔偿金,关键在于辞职的原因是否与公司的违法行为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