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该如何处理?


工伤死亡赔偿的处理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依据进行。 首先,要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类: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笔钱是用于办理丧葬事宜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比如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其次,关于赔偿的支付方式。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此外,根据各省安全生产条例,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的死亡赔偿金,也由用人单位支付。 然后是处理流程。第一步是立即向当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填报工伤死亡报告,提请工伤认定。发生死亡事故,劳动监察、安全管理、公安监察会介入调查,确定责任,待工伤认定后进行后续事务流程。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必须是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劳动部门才会受理工伤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费用;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若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单位也可以同死亡者家属进行协商,可以参照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高于工伤死亡一次性补助。 最后,如果在赔偿过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是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当事人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总之,工伤死亡赔偿处理涉及多个环节和规定,要依据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