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申请工伤死亡赔偿?

家人在工作中不幸因工伤去世了,我想为家人申请工伤死亡赔偿,可完全不清楚该怎么操作。不知道要经过哪些流程,准备什么材料,也不清楚赔偿标准是什么。希望能了解详细的申请工伤死亡赔偿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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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申请工伤死亡赔偿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工伤报告程序(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接着是工伤认定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的第一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 。但如果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需要注意两个时间点,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会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这里的工伤认定,简单来说就是官方确定这个伤亡情况是不是属于工伤的范畴。 然后是工伤鉴定程序,这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之后是协商赔偿程序,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要是协商解决不了,还有劳动仲裁程序,即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最后,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还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 法律依据方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申请工伤死亡赔偿一般需要准备这些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身份证明即死亡证明;亲属身份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就是官方确定职工受到的伤害或患的疾病是否属于工伤的行为。 工伤鉴定:在认定为工伤后,对职工的伤残情况进行等级评定的行为。 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能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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