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追诉工资的时效是多久?


员工追诉工资的时效问题涉及到劳动争议的解决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提出申请,仲裁机构才会受理;超过这个期限,仲裁机构可能就不会受理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员工知道公司没有按时支付工资,从这个时间点开始计算,一年内要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不过,这其中还有一些特殊情况。该条法律同时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意味着,如果员工还在职,公司拖欠工资,那么员工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请仲裁追诉工资,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但如果员工已经离职,那么就需要在离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假设员工小李在2024年1月1日发现公司从2023年10月开始拖欠工资,小李一直在公司工作到2024年6月1日离职。在小李在职期间,他随时都可以申请仲裁追诉工资。但如果他在离职后才打算追诉工资,那么他必须在2025年6月1日之前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此外,如果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员工向公司书面要求支付拖欠工资,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这时仲裁时效就会中断,重新开始计算一年的时效。 综上所述,员工追诉工资的时效一般是一年,但要根据劳动关系是否存续以及是否存在时效中断等情况来具体判断。在遇到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员工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