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倒闭时员工工资如何结算?


当企业倒闭时,员工工资的结算问题备受关注,下面将从法律依据、结算顺序、计算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这表明员工工资在企业破产财产清偿中处于优先地位。 其次,关于结算顺序。企业倒闭通常会进入破产程序,在这个过程中,第一步是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管理人会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理和评估。之后,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就会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清偿员工工资。例如,企业的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共益债务如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等。只有在这些费用支付完毕后,才轮到员工工资的清偿。 再者,员工工资的计算标准。员工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结算。这里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员工的工作时间跨越了企业倒闭的时间点,应当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来计算工资。例如,员工每月工资是5000元,本月工作了15天,那么本月应得工资就是5000÷当月应出勤天数×15天。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员工在该企业工作了3年零4个月,那么经济补偿就是3.5个月的工资。 最后,如果企业倒闭后,员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在企业倒闭的情况下,员工的工资和相关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