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社保转出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职工社保转出的办理流程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首先是申请转出。参保人员要前往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转出申请。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并且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还需要提供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这个步骤的目的是让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知晓参保人员有转出社保的需求。 接着,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对参保人员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参保人员的缴费记录、个人账户情况等。审核通过后,会为参保人员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这个凭证是社保转出的重要依据,它记录了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的社保缴费情况。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15个工作日),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然后,参保人员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转入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15个工作日)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各项转移手续,包括划转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等。最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这样,职工社保转出的整个流程就完成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在办理社保转出手续前,建议参保人员先咨询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以确保准备好齐全的材料,顺利完成社保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