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和经济补偿,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经常不按时发工资,加班也不给加班费,要是最后离职还可能不给经济补偿。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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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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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和经济补偿时,需要承担多方面的法律责任。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关于劳动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若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这里的经济补偿一般是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来计算,而赔偿金则带有一定的惩罚性质,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制裁。 其次,加班费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上述标准支付。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最后,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和经济补偿,不仅要补足相应款项,还可能面临支付赔偿金等法律后果。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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