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应该去男方家还是女方家?
我和对象打算订婚了,但是在去谁家订婚这件事上犯了难。我们双方家里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我也不知道该遵循什么规矩。想问问从法律层面来讲,订婚去男方家还是女方家有规定吗?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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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订婚并不属于一个具有法律强制力和明确规范的行为。订婚更多的是一种民间习俗,是男女双方及其家庭在结婚前的一个约定仪式,它本身并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我国的《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主要调整的是婚姻关系。比如《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这说明,只有进行了结婚登记,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才会产生相应的夫妻权利和义务。 而对于订婚去男方家还是女方家,法律并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这通常取决于男女双方及其家庭的协商和意愿,也会受到当地风俗习惯的影响。在一些地区,可能有男方到女方家订婚的传统;而在另一些地区,可能双方会选择一个中立的场所,比如酒店等,来举行订婚仪式。所以,在处理订婚地点的问题时,男女双方可以充分沟通,尊重彼此的意见和家庭的想法,以达成一个双方都满意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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