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子拆迁,拆迁补偿应该如何确定?


当租赁的房子遇到拆迁时,补偿的确定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在法律层面,拆迁补偿要兼顾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使用权人的利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一般是房屋所有权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对于承租人来说,可能获得的补偿如下: - 搬迁补偿:如果因为拆迁需要搬家,承租人可以获得一笔用于搬迁的费用,这涵盖了实际的搬家花费以及可能产生的相关手续费。 - 临时安置补偿:在寻找新的居住房屋期间,承租人有权获得一定的费用来支付临时住宿等花销。 -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要是租赁的房屋是用于商业经营,承租人因拆迁导致经营中断,那么可以要求相应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该补偿会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装修装饰补偿: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过装修装饰的,可以根据实际投入成本和剩余价值,与出租方协商补偿金额,协商不成也可通过专业评估机构来确定。 关于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关系处理上:如果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拆迁人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要是双方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产权调换房屋应与原房屋价格相当,使用面积不低于原房屋使用面积 。 相关概念: 被征收人:指的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房东,在拆迁过程中是直接与拆迁方就房屋相关补偿进行对接的主体。 停产停业损失:是指因为房屋被征收拆迁,导致原本在此房屋内进行的商业经营活动无法继续,从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计算时要考虑经营效益、停业时长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