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是怎样的?


在企业破产清算中,优先债权的顺序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这一顺序关系到各个债权人的利益分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了保证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产生的费用。比如,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这就好比打官司要交的诉讼费一样;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就像清理公司资产、把资产变成现金以及分配这些现金所花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也就是负责处理破产事务的人员的工资和办公开销等。共益债务则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负担的债务。例如,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就好比别人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帮你管理公司财产而产生的费用;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其次是职工债权。职工债权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些债权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再次是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这里的社会保险费用是指除了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之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则是企业所欠的各种税费。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是指除了上述优先债权之外的其他债权。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例如,如果同一顺序的债权总额是100万,但破产财产只有50万,那么每个债权人就只能按照自己债权的比例获得一半的清偿。总之,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的,这样可以确保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各个债权人的利益能够得到合理的保障和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