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宣布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


当企业宣布破产后,债务的处理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首先,需要明确破产的概念。破产是指当企业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来清理其债权债务的一种法律程序。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是处理企业破产事务的主要法律依据。企业宣布破产后,第一步是要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的职责是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等。管理人会对企业的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接下来,进入债权申报阶段。债权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管理人会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和确认。然后,就是债务的清偿顺序问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最后,如果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应当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总之,企业宣布破产后债务的处理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序,需要严格按照《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来执行,以保障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