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欠钱不还宣告破产后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我借给一家企业一笔钱,现在这家企业经营不下去宣告破产了。我特别担心自己的钱要不回来,想知道企业破产后债务清偿是按照什么顺序来的,我这笔钱大概能在哪个环节得到偿还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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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宣告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需要了解一个概念,破产财产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用来偿还债务的所有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第一顺序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一顺序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因为职工是企业运营中的重要参与者,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顺序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社会保险费用关系到社会整体的保障体系,税款则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所以这部分也需要优先清偿。
第三顺序是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是指除了前面两类债权之外的其他债权,比如企业之间的商业欠款、个人借给企业的款项等。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也就是说,如果所有普通债权人的债权总额超过了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那么每个债权人只能按照自己债权占总债权的比例获得相应的清偿。
所以,如果您借给企业的钱属于普通债权,那么需要在前面两个顺序的债务清偿完毕后,才能参与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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