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自己经营了一家小公司,最近公司经营状况很差,已经资不抵债了。我想了解下,如果要进行破产清算,具体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从开始到结束都有哪些步骤,我需要做些什么,要注意些什么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企业资不抵债破产清算,是指当企业出现严重的财务危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按照法定程序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理、评估、变现,并将所得款项按一定顺序分配给债权人的过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企业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的程序。


首先是申请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当企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时,企业自身、债权人或者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等事项。


接着是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查。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就会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管理人。


然后进入管理人接管阶段。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管理人会全面接管企业,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登记、评估等工作。


之后是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再接着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是破产程序中的重要决策机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债权人会议一般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和后续的债权人会议组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接下来是财产变价和分配。管理人会制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变价后的财产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后是破产程序终结。当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干休所拆迁怎样赔付才是正确的?

我所在的干休所要拆迁了,对于赔付方面心里没底。不太清楚按照规定应该怎么个赔付法,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干休所拆迁正确的赔付方式都有哪些,具体包含什么项目 。

民政局会提供离婚协议书吗

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不太清楚离婚协议书的获取途径。想知道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的话,民政局会不会给离婚协议书。要是不给的话,自己又该怎么准备,所以想具体了解下这方面情况。

祁东怎么办租赁合同?

我在祁东,最近要办一个租赁合同,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办。是要自己准备合同文本,还是有专门的地方提供呢?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需不需要什么特殊的材料?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办理方式。

房地产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我经营着一家房地产企业,在处理企业所得税方面一直有些迷糊。最近听说相关处理办法有了新规定,想了解下这些最新规定具体是啥,会对我们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缴纳等方面产生哪些影响,希望能有专业人士给讲讲。

待确认授权为什么不能勾选?

我在处理一些业务的时候,遇到有个待确认授权的选项,我想勾选它,却发现没办法勾选。我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是有什么法律规定不能勾选吗?我想知道背后的法律原因,免得不小心违规。

报销生育险是否必须住院?

我怀孕了,听说生育险能报销一些费用。我在想,如果生产的时候情况比较好,不打算住院,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报销生育险呢?我不太清楚报销生育险对住院有没有硬性要求,想了解一下。

个体药店药师社保在别的县是否合规?

我是个体药店的药师,我的社保是在别的县缴纳的。我不太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层面来看,个体药店药师社保在别的县缴纳有没有什么规定和限制?

两个实习期内的人是否可以租车开?

我和朋友都还在驾照实习期,最近想一起租辆车出去玩。但不知道我们这种实习期内的情况能不能租车开,租车公司会不会租给我们,这样租车开车合不合法呢?有点拿不准,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维修基金的使用需要多少业主同意呢?

我家小区准备动用维修基金来维修电梯,可大家对需要多少业主同意这件事有分歧。有的说一半就行,有的说要三分之二。我不太清楚到底该多少业主同意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

中国第一部保护专利的法律是什么?

我对专利保护的法律历史很感兴趣,想知道在中国第一部专门保护专利的法律是哪一部,它是在什么时候颁布的,有什么主要内容和特点呢?

不小心闯红灯了会扣几分、罚多少钱?

今天开车的时候,没注意看信号灯,等发现的时候已经闯过去了。我特别担心,不知道这种不小心闯红灯的情况会扣多少分,要罚多少钱,有没有办法补救?了解这些对我安排后续出行和处理违章很重要。

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如何做凭证?

我公司这个月要缴纳增值税和城建税,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做相关的凭证。以前没处理过这类业务,担心凭证做不好影响财务记录和税务申报,想了解下缴纳增值税和城建税时做凭证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法院强制执行终结了,有什么办法可以买车?

之前法院对我的案子进行强制执行,现在已经终结了。我想买辆车,但是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通过什么方式去买,是和普通人一样直接去4S店购买就行,还是有其他特殊的要求或者流程,想了解下具体办法。

有限责任公司倒闭了债务怎么处理?

我开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现在经营不善面临倒闭。但公司还有一些债务没还清,我很担心自己要承担这些债务。想知道有限责任公司倒闭后,这些债务到底该怎么处理,我个人会不会受到牵连?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我有个债务纠纷的案子,法院已经判决我胜诉,但执行过程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我想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可我不知道在什么时间范围内可以提出这个申请,是在执行阶段随时都能提,还是有特定的时间要求呢?

城乡医保为什么没有余额?

我参加了城乡医保,但是查了下发现账户里没有余额,我就很纳闷,平常看病买药啥的都得自己掏钱。我想知道为啥城乡医保会没有余额呢,这合理吗?是不是哪里出问题了?

网上买狗被骗了应该找哪个监管部门?

我在网上买狗,给卖家转了钱之后,卖家就消失了,狗也没收到,感觉自己被骗了。我想知道遇到这种网上买狗被骗的情况,应该找哪个监管部门来解决问题呢?

工伤赔偿能否异地申诉?

我在外地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回到老家了,想申请工伤赔偿。但不知道能不能在老家这边申诉,还是必须要到工作地去申诉呢?我不太了解相关流程,也不想来回折腾,所以想问问工伤赔偿可以异地申诉吗?

有事故认定书后还需要对方证件照片吗?

前段时间我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已经出具了事故认定书。但我心里一直犯嘀咕,不清楚有了这个认定书之后,还有没有必要找对方要证件照片。万一之后还有什么事需要处理,没有对方证件照片会不会很麻烦?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给个解答。

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该怎么分配?

我打算和对象结婚,但是我名下有一些婚前财产,有点担心以后万一出现财产分配的情况。想了解下按照民法典,婚前财产一般是怎么分配的?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