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企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有诸多方面需要特别注意,以保障自身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首先,关于合同的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企业不能以口头约定来替代书面合同,否则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其次,合同内容方面,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必备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这些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企业要确保合同中涵盖这些关键信息,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条款缺失引发纠纷。 再者,试用期的约定也需要谨慎。《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对试用期的期限做出了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企业如果违反试用期的规定,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企业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强迫劳动者签订合同。同时,企业还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如果企业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企业在订立劳动合同后,要妥善保管合同文本。同时,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应当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一份。如果企业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总之,企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