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车祸责任如何划分?


在意外险涉及的车祸中,责任划分是一个关键问题,这直接影响到保险的理赔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白车祸责任划分和意外险责任的基本概念。车祸责任划分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事故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相关鉴定等,按照法律法规来确定事故各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一般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而意外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在我国,车祸责任划分主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该规定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例如,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对于意外险责任,通常依据保险合同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如果被保险人在车祸中受伤或身故,且符合意外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定义(如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比如,合同约定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为保额全额赔付,若被保险人因车祸身故,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就会支付相应的保额。 如果车祸是由第三方责任导致的,被保险人既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险理赔。不过,在获得保险公司赔偿后,被保险人可能需要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这就是保险中的代位求偿权。但如果是医疗费用方面的赔偿,通常遵循补偿原则,即被保险人获得的赔偿总额不会超过其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