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主体资格如何确定及怎样判决?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违法企业实施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当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其主体资格的确定是一个关键问题。 首先,关于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主体资格。在法律上,企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并不等同于法人资格立即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九条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而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也就是说,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其法人资格仍然存在,仍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等民事行为。这就好比一个人虽然生病了不能正常工作,但在法律上他还是具有相应的身份和权利义务的主体。 在诉讼过程中,确定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主体资格,对于明确诉讼当事人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企业作为原告,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如果企业作为被告,债权人等也应当以该企业为被告进行诉讼。 其次,关于判决的问题。法院在审理涉及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案件时,会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企业涉及债务纠纷,法院会审查企业的财产状况。即使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其仍然需要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若企业的股东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法院可能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等相关规定,判决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等。 此外,如果涉及企业清算问题,法院会监督企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院会根据企业的清算情况,对相关的权利义务作出合理的判决。总之,法院的判决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充分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