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拒绝发放高温费,员工该通过何种途径维权?
企业本应给符合条件的员工发放高温费,但有些企业却不发放。想知道具体有哪些有效的维权途径,比如向哪些部门反映比较合适,维权过程中需要注意准备哪些材料,以及大概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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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不给高温费时,员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这是较为温和且高效的方式,通过与企业相关负责人沟通,明确指出企业未发放高温费的问题,要求其按照规定补发。双方可以友好地探讨解决方案,争取在协商中解决问题。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组织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公正的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具有灵活性和自愿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双方的矛盾。 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和职责对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当接到员工的投诉后,他们会对企业展开调查。如果发现企业确实存在拒发高温津贴的行为,将要求企业立即给予补发。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员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当职工和用人单位对是否应发放高温津贴存争议时,可申请劳动仲裁,同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员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工作环境温度记录、同事证言等,以证明自己符合领取高温津贴的条件。 最后,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争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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