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卖房是否只有书面授权才有效,中介是否无权代理签字?


在委托卖房这件事情上,从法律角度来讲,书面授权才是有效的,中介通常情况下无权代理签字。下面我们详细来解释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委托代理这个法律概念。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卖房的场景中,你就是被代理人,中介就是代理人。当你委托中介卖房时,这就形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这就明确了,书面授权是委托代理关系有效的重要形式。书面授权具有明确性和确定性,它清楚地规定了代理人的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内容,这样可以避免双方在后续过程中因为权利义务不明确而产生纠纷。比如,书面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中介只能帮忙寻找买家,而没有签订买卖合同的权利,那么中介就不能擅自签订合同。 而对于中介无权代理签字这一点,在没有获得书面的明确授权时,中介是没有权利替你签字的。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如果中介在没有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代你签字,这种行为就属于无权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你不认可中介的签字行为,那么这个签字对你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介自己承担。 在实际生活中,为了保障你的合法权益,当你委托中介卖房时,一定要签订书面的授权委托书,明确中介的代理权限。这样,既可以让中介在合法的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也能避免因为中介的无权代理行为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如果遇到中介未经授权擅自签字的情况,你要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