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的时效期是怎样规定的?
我遇到了环境侵权的事儿,有人排放污染物影响了我的生活。我想知道从发现被侵权开始,我有多久的时间可以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环境侵权的时效期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展开


在法律上,环境侵权时效期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规定了受到环境侵权的当事人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时间范围。通俗来讲,就是如果在这个时间内你不采取法律行动,之后可能就无法再通过法律手段要求侵权方承担责任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对于环境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指的是当你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能够意识到自己的人身或者财产受到了环境侵权行为的损害。比如,你发现自家农作物因为附近工厂排放的污水而大量减产,从你发现这个情况的时候,就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了。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一般的环境侵权诉讼时效是三年,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法律也有其他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此外,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还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所以,当你遭遇环境侵权时,要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相关的时效规定。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应尽快收集证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在时效期内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的机会。同时,也要关注时效中止、中断等特殊情况,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