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钱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在我国,如果想要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首先要明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关于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证明双方处于谈婚论嫁状态的证据。这可以通过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来体现,聊天内容中要有涉及谈婚论嫁的意向表达,注意单纯的情话表白不算哦。要是聊天记录丢失了,当时双方谈话涉及婚嫁的录音,以及后期对方承认双方关系的录音也能起到作用。另外,举行过的订婚仪式、一起拍过的婚纱照等行为,也可以反映出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 第二类是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如果彩礼是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那就需要提供详细的银行转账清单;要是用彩礼购置了房产或者车辆,要提供出资证明。 第三类是证明符合法定返还彩礼情形的证据。比如要证明未共同生活,可能需要提供双方分居的证据,像不同的居住地址证明、邻居的证人证言等;要证明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可能需要提供家庭收入证明、负债证明等材料来表明因为给付彩礼,生活水平明显下降,难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 总之,在收集证据时要尽可能全面、准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以便在主张返还彩礼时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相关概念: 谈婚论嫁:指男女双方就结婚相关事宜进行商讨、规划,有明确走向婚姻的意向和行动。 法定返还彩礼情形:即法律明确规定的在哪些情况下,给付彩礼一方可以要求收受方返还彩礼,如上述提到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几种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