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偿还债务的执行时间是多久?
我之前借了一笔钱给别人,现在对方说无力偿还。法院判决后进入了执行阶段,可都过去一段时间了也没个准信。我就想知道,要是对方一直无力偿还债务,这个执行到底得持续多久啊?我很担心最后这笔钱就打水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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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债务纠纷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个二年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但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情况就比较复杂了。若只是暂时无力偿还,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分期清偿债务。要是被执行人既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终结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一开始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债务消失。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便可以随时恢复执行程序,并且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此外,通常情况下,执行时效为六个月,如需延期,应当经过院长的批准并不得超过三个月。不过这是一般执行时间限制,针对无力偿还债务这种特殊情形,还是以发现财产随时恢复执行等规定为准。 总之,无力偿还债务的执行时间没有固定期限,要根据债务人的经济状况变化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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