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属期已存在申报,还允许再次申报吗?
我在进行税务申报时,系统提示该属期已存在申报,不允许再次申报。但我觉得之前申报的数据可能有误,想重新申报,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再次申报呢,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有人能帮我解答。
展开


在税收申报领域,“该属期已存在申报,不允许再次申报”这样的提示,是税务系统根据既定规则给出的反馈。这里的“属期”,通俗来讲就是税款所属的时间段,比如一个月、一个季度或者一年等。当你在这个时间段已经完成了一次申报后,系统一般就默认此次申报生效。 通常情况下,按照正常的税务申报流程,一个属期只允许进行一次有效申报。这是为了保证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稳定性,避免纳税人随意更改申报内容,扰乱税收征管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都对税收申报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做出了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允许再次申报。如果纳税人发现之前申报的数据确实存在错误,比如少报了收入、多扣了费用等,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更正申报。一般来说,纳税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说明申报错误的原因和具体情况。税务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就会允许纳税人进行再次申报,并对之前的错误申报进行更正。 但是,如果纳税人故意虚假申报,试图逃避纳税义务,那就是违法行为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当遇到“该属期已存在申报,不允许再次申报”的提示时,纳税人不要盲目操作,要先确定之前的申报是否真的有误。如果确实有误,要按照合法合规的程序向税务机关申请更正申报。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