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简单来说,就是把出口货物在国内已经交过的税退还给企业,这样可以降低企业成本,增强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在我国,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分别是“免、抵、退”税和“先征后退”税。“免、抵、退”税主要适用于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其具体计算公式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 -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 - 出口货物退税率) -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则根据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的大小比较来确定。 “先征后退”税主要适用于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这种方法是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计算销项税额,等货物出口后,再按照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应退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该条例中对出口货物退税政策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明确了出口货物退税的范围、税率等基本要素。此外,国家税务总局也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出口退税管理的具体办法和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出口退税的操作流程和计算方法,企业在进行出口退税计算和申报时,需要严格按照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