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将户口本迁入男方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和老公结婚了,想把我的户口迁到老公这边,但是不知道具体要办什么手续。我听说不同地方要求不太一样,也不清楚都要准备什么材料,流程是怎样的,有没有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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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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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将户口本迁入男方,通常属于夫妻投靠入户,这是指夫妻双方结婚后,一方将户口迁移到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般需要办理的手续。 首先是准备材料,通常所需的基本材料有:1. 双方的身份证,这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2. 双方的户口本,用以证明户籍信息;3. 结婚证,这是证明夫妻关系的关键材料。此外,不同地区可能还会要求提供其他材料,比如有的地方需要提供房产证,以证明有合法稳定的住所;还有的地方可能要求提供户籍证明等。 准备好材料后,就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迁移手续。第一步,向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材料有问题,可能会影响申请的审批。第二步,派出所会对提交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材料是否齐全、夫妻关系是否真实等。这个审核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时长因地区而异。第三步,如果审核通过,派出所会发放准迁证。准迁证是户口迁移的重要凭证,拿到准迁证后,女方需要回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第四步,办理完迁出手续后,女方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回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最终完成户口本的迁移。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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