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职工产假有哪些待遇,产假后还不能上班怎么办?

我是一名女职工,马上要休产假了,想了解下产假期间都能享受哪些待遇。另外,我担心产假结束后身体还没恢复好不能按时回去上班,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心里很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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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假待遇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女职工产假待遇和产假后不能上班的处理办法是很多职场女性关心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看看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在产假待遇方面,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简单来说,就是参加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由保险基金出;没参加的话,就由单位承担。 接下来,说说产假后还不能上班的情况。如果女职工产假结束后,因身体原因仍然不能上班,应按照患病医疗期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一般来说,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不过,女职工需要按照单位的规定,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材料,履行请假手续。如果女职工在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总之,女职工在产假及后续的权益方面是有法律保障的,但也要按照规定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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