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父母买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判?

我结婚前,父母出钱给我买了套房子。现在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就想知道这套婚前父母买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是归我个人,还是要和对方分割?心里很没底,希望能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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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婚前父母买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判决结果,会依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全资购房,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就相当于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所以此时该房子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要是一方父母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房子一般会判给登记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需要给另一方补偿。 若婚前双方父母都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或者双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通常会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就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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