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他人工资不给属于什么罪?
我是个小老板,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拖欠员工工资有一段时间了。我很担心这样下去会不会触犯什么法律,想问下拖欠他人工资不给属于什么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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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他人工资不给,在一定情形下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简单来说,就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不过,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要有逃避支付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行为表现;其次,拖欠的劳动报酬数额要达到较大标准;最后,必须是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只是暂时资金困难导致拖欠工资,并且积极与劳动者沟通协商支付计划,一般不会直接认定为犯罪。但还是应该尽快解决工资拖欠问题,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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