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凭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对金融凭证诈骗罪不太了解,想知道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这种行为会被立案处理。比如涉及多少钱,或者有什么样的情节,就会被认定达到立案标准,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展开


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也就是说,当行为人通过使用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进行诈骗,骗取的财物价值达到五万元这个数额标准时,公安机关就会对该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这里的“伪造”是指仿照真实的金融凭证的样式、图案、色彩等特征,通过印刷、复印、绘制等方法制造假的金融凭证。“变造”则是指在真实的金融凭证基础上,采用涂改、挖补、覆盖等手段,改变金融凭证的金额、日期等内容。金融凭证诈骗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其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一旦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