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第一次诉讼离婚会判离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通过诉讼离婚。但听说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离,想知道是不是真的。我现在很纠结要不要直接起诉,所以想了解下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到底会不会判离,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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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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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第一次诉讼离婚时,法院并不一定会直接判决离婚。下面我们从几个方面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诉讼离婚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在第一次诉讼离婚时,如果原告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例如有对方重婚的证据、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相关证明等,且经法院调解无效,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然而,如果原告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者虽然有一些矛盾,但尚未达到法律规定的严重程度,法院通常会认为夫妻感情还有挽回的余地,为了维护婚姻的稳定性,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婚姻的持续时间、是否有子女、双方的态度等。即使存在一些轻微的矛盾,如果双方都有挽回婚姻的意愿,法院也可能会给予双方一定的时间去修复关系。 总之,第一次诉讼离婚是否会判离并不是绝对的,关键在于原告能否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也不必灰心,可以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通常会相对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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