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校车超载案中驾驶员获刑2个月,这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我家孩子坐的校车感觉总是有点挤,听说有首例校车超载案驾驶员获刑2个月,我就有点担心。我想了解下,校车超载这种情况是怎么认定违法的,驾驶员获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这样能让我心里有个底,也知道该怎么保障孩子坐校车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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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校车超载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首例校车超载案中驾驶员获刑2个月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校车超载,简单来说就是校车载的人数超过了它规定能承载的人数。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因为超载会影响车辆的操控性能,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严重威胁到车上学生的生命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这里明确将校车超载这种严重违法行为纳入了刑法的规制范围。 对于“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三)其他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形。虽然没有直接对“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给出具体的量化标准,但司法实践中,一般会结合车辆的额定载客人数、实际超载的比例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在首例校车超载案中,驾驶员获刑2个月,就是因为其行为符合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中关于校车超载的规定。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超载的程度、是否造成了一定的危险后果等,依法作出了判决。这也提醒了所有从事校车业务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学生的乘车安全。同时,家长和社会各界也应该对校车超载问题保持高度的关注,共同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的乘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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