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不孕不育情况孩子会怎么判?
我和配偶正在闹离婚,我因为不孕不育,很担心孩子抚养权问题。我们的孩子已经3岁了,一直是我在悉心照料。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会考虑我的不孕不育因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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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不孕不育情况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需依据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在孩子婴幼儿时期,母亲往往能给予更细致的照顾,满足孩子生活和情感需求。 其次,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此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陪伴孩子的时间、孩子的生活习惯等。若一方因不孕不育等原因,可能在后续生育方面存在困难,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适当予以考虑,但这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例如,如果另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如不良嗜好、不稳定的生活状态等,即使不存在不孕不育情况,也可能不被优先考虑获得抚养权。 最后,当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岁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认真听取并参考孩子自己的想法。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从孩子的利益出发,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哪种抚养安排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发展最为有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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