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第一次开庭对方承认出轨,第二次开庭又不承认了怎么办?

我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时对方明确承认了出轨事实,可到了第二次开庭,对方却突然改口不承认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之前对方承认的内容还有效吗?法院会怎么认定呢?
展开 view-more
  • #出轨认定
  • #庭审陈述
  • #证据效力
  • #民事诉讼
  • #自认撤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诉讼中,当事人在庭审中的陈述属于证据的一种,也就是当事人陈述。第一次开庭对方承认出轨,这一承认在法律上是具有一定效力的。不过,当第二次开庭对方又不承认时,法院并不会简单地只依据其中一次的陈述来认定事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所以,对方第一次开庭承认出轨,从规定上来说,你本无需再对其出轨事实进行举证。 但是,根据该规定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销自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的;(二)自认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的。如果对方能证明其第一次承认出轨是受到胁迫或者存在重大误解,那么法院可能会允许其撤销自认。 法院在认定时,会综合全案的证据来判断事实。如果你有其他证据,比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能证明对方出轨,那么结合第一次对方的承认,法院认定对方出轨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大。但如果除了对方第一次的承认外,没有其他有力证据,而对方又能合理说明其撤销承认的理由,那么法院可能会要求你进一步举证。总之,法院会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