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减资的五个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中减资是指公司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减资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公司资本过多,形成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就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二是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减资的五个具体条件,但有一系列减资的规定和要求。首先,公司减资必须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这是从程序上保障减资是经过公司权力机构慎重决定的。 其次,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需要准确地反映自身的财务状况,以便清楚知晓减资的规模和对公司财务的影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再者,通知债权人和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这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让债权人有机会采取措施保障自己的债权安全。 另外,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虽然现在很多行业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但仍有部分行业有法定要求,公司减资不能突破这些限制。 最后,公司减资需要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只有完成登记,减资才在法律上产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