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前需要思考哪五步?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正在考虑要不要打离婚官司。但又怕冲动做了决定,想知道在做这个决定前,有哪几个方面是需要认真思考的,希望能有专业的法律建议帮我权衡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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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决定是否要打离婚官司时,以下五步是需要思考的。 第一步,冷静思考感情状况。离婚官司通常是因为夫妻感情出现了严重问题,但在决定打官司之前,要冷静评估双方感情是否真的已经破裂,没有挽回的余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决离婚的关键因素。 第二步,考虑子女抚养问题。如果有子女,需要思考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承担以及探视权等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此,子女的权益和需求在离婚官司中是需要重点考量的。 第三步,理清财产分割情况。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官司中的重要内容。要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在决定打官司前,要对财产状况有清晰的了解。 第四步,评估打官司的成本。这包括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和精力成本等。离婚官司可能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需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在决定打官司之前,要考虑自己是否能够承受这些成本。 第五步,考虑社会影响。离婚官司可能会对个人的声誉、社交关系等产生一定的影响。在做决定之前,要考虑这些因素可能带来的后果,并做好应对的准备。总之,在决定是否打离婚官司时,要综合考虑以上各个方面,谨慎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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