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加大投资、促进技术进步而出台的一项税收政策。简单来说,就是允许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初期多计提折旧,从而减少前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以及后续相关的延续政策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适用的固定资产范围,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比如企业购买的生产设备、运输车辆等。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这就意味着,会计上仍然可以按照正常的折旧方法进行核算,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税收政策进行加速折旧。 这项政策给企业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企业在前期可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就相当于国家为企业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企业可以将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再投资、扩大生产规模等,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其次,加速折旧可以使企业的成本费用提前扣除,更符合收入与成本匹配的原则,也能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 不过,企业在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时,也需要注意相关的申报要求和留存备查资料。要按照规定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留存好固定资产的购进发票、记账凭证等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